芦山县教育局将开展课后服务作为改善民生、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,全力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落细落实,惠及学生8700余人,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96.7%。
“四个加强”做好工作保障。加强组织保障,县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,学校建立工作机构,保障课后服务组织领导有力。加强监督保障,建立课后服务备案制度,定期督查制度,家校协同落实监管。加强安全保障,多部门协调配合,共同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上、放学期间的安全。加强宣传保障,学校通过发放传单、微信、校讯通、短信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,营造良好氛围。
“五个坚持”突出工作原则。坚持公益普惠原则,政府、学校、家长三方合理分担课后服务成本。坚持公开服务原则,做好学校公开、公示服务项目、服务方式、服务内容、安保措施、成本标准等事项。坚持自愿选择原则,学校事先征求学生、家长和教师的意见,自愿选择,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。坚持报备原则,实行报备制,一校一策,工作方案报请县教育局同意后实施。坚持安全第一原则,建立安全保障机制,明确责任,细化措施,确保师生人身安全。
“六个明确”指导工作开展。明确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:00期间,具体时间由各学校据实确定。明确课后服务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的学生,优先保障残疾儿童、留守儿童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服务要求。明确课后服务内容包括组织学生完成作业、自主阅读、个别辅导、艺体特长、科普活动、创新教育、娱乐游戏、拓展训练、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、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活动。明确师资来源为学校在职教师,聘请校外公办机构的教练员及教师以及有专业特长的社会人士、大学生等各类志愿者。明确组织方式,学校建立服务内容公示、学生选择、家长申请、班级审核、校长审定、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。明确资金管理必须坚持课后服务经费专账管理,专款专用,学校对代管资金按学期进行核算并公示,多退少不补。